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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蔚蓝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日期:2018-12-14 浏览次数:


一、参评对象

西安理工大学2015-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认真钻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20%且无不及格记录;

3.有较为突出的创新意识及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5.热爱环境保护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6.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者优先考虑。

三、奖项设置

名称

学院

专业 

名额    (人/年)

奖金        (元/人·年)

合计

(元)

蔚蓝 奖学金

水利水电学院

环境工程

8

5000

40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8

5000

40000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

4

5000

200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4

5000

20000

 

24

/ 

120000

 


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022-1024

学校下达指标,学院通知学生整理个人材料

1025-1030

学生个人材料申报、学院资格审查、整理汇总

1031-112

学院公示

113-1111

学院将各类汇总材料报至学生处,

学生处审核、整理汇总、公示

1112-1116

西安理工大学学生和学生集体业绩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发文表彰

五、材料上报时间、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蔚蓝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2018113日前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学生教育管理科赵鑫邮箱:1192568626@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均为原件)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需主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章。

2.获奖学生材料:

2018113日前将下列文件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

纸质版:蔚蓝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17-2018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荣誉证书复印件。

电子版:申请书、事迹材料、个人高清生活照(横版竖版各一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组织这次蔚蓝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规范操作。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蔚蓝奖学金评审、发放等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要及时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要统筹安排各类奖学金的评选,避免过于集中;对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并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保证进度。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此次蔚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过期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名额,不再组织补评。

(四)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蔚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其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校园及社会影响力。

七、几点说明

1.对学习成绩的要求:

 2017-2018学年加权平均分不低于专业前20%且无不及格记录;

2.蔚蓝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3.学院蔚蓝奖学金评选的有关数据必须在学院网站、橱窗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任何问题和疑义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和投诉,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学院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由学院将最后获奖建议名单报至学生处,由学校审核批准,发文表彰。

 

 

                                                           学 生 处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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