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研究生助学金审批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西安理工学工〔2018〕12号)文件执行, 其中, 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0元(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共同承担,其中理工类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配套经费为每生每年5000元、经管类学科为每生每年3000元、法学类学科每生每年1000元),两项合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6000元。
二、工作机构: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助学金审批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工作秘书、学生代表1-3人构成。研究生助学金审批工作组受理本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发放申请,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相关材料报送
(一)截止时间:各学院于10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本院审批结果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审核(电话:82312407)。
(二)报送材料: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审批工作组成员名单、《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3)(须使用Excel制作,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纸质版经院研究生助学金审批工作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与电子版同时报送。
(三)《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各学院应做好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核查。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