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详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
1.政策起始时间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
2.资助对象及范围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3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