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 页 -> 本专科资助 -> 社会资助 -> 吴江创新奖学金 -> 正文
西安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日期:2018-12-14 浏览次数:

一、参评对象

西安理工大学2015-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依据

1.《西安理工大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审细则》(详见附件1)。

三、奖励标准

每学年奖励20名,每人5000元整。

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25-927

学校下达指标,学院通知学生整理个人材料

928-109

学生个人材料申报、学院资格审查、整理汇总

1010-1012

学院公示

1013-1023

学院将各类汇总材料报至学生处,

学生处审核、整理汇总、公示

1024-1028

西安理工大学学生和学生集体业绩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发文表彰


五、名额分配

    详见各学院材料

六、材料上报时间、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20181013日前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学生教育管理科赵鑫邮箱:1192568626@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均为原件)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需主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章。

2.获奖学生材料:

20181013日前将下列文件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

纸质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2017-2018学年成绩单(加盖院办公章)、荣誉证书复印件。

电子版:申请书、事迹材料、个人高清生活照(横版竖版各一张)。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组织这次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规范操作。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审、发放等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要及时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要统筹安排各类奖学金的评选,避免过于集中;对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并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保证进度。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此次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过期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名额,不再组织补评。

(四)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其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校园及社会影响力。

八、几点说明

1.对成绩的要求:

 2017-2018学年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且无不及格记录;

2.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3.学院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选的有关数据必须在学院网站、橱窗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任何问题和疑义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和投诉,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学院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由学院将最后获奖建议名单报至学生处,由学校审核批准,发文表彰。

 

 

                                                           学 生 处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