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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远离不良“校园贷”
日期:2018-12-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897|发布时间:2018-07-26】

不良“校园贷”是指网络借贷平台向学生提供的以谋取暴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近几年,尤其2016年以来,不良“校园贷”酿成的惨剧时有发生。为此,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各高校积极应对,采取了不少有效措施;目前成果初显,受害上当的学生明显减少,网贷环境有所净化。

在整治不良“校园贷”的行动中,教育部门和高校积极作为。教育部专门研究对策,努力协调有关部门下猛药、出实招,先后印发《教育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中国银监会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银监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疏堵并用、多措并举,依法整治校园网贷环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切实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益的角度,多次通过官方媒体向学生发出预警,揭露不良“校园贷”惯用的套路和伎俩,提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及时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需求,避免学生因一时的经济困难而上当受骗。各地高校也通过班会、校园广播、专题讲座、辅导员走访等方式,反复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学生看清楚不良“校园贷”的真实面目。

在“堵偏门”的同时,有关部门也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开正门”。《中国银监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为满足大学生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的金融服务,提高大学生校园贷服务质效。”部分“国字头”的金融机构已经在大学校园推出了一些符合大学生特点的金融产品。在监管部门、高校、金融机构等多重力量的围攻下,不良“校园贷”的生存空间将会变得越来越小。

但遗憾的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就在各方齐抓共管、初见成效的情况下,2018年又出现了几起不良“校园贷”为害学生的事情。据媒体报道,不良“校园贷”诱骗学生上当一般有四招:第一招,借钱方便,高额利息套住学生;第二招,额外利息,签完合同再告诉学生;第三招,想方设法垒高债务,让学生还不起;第四招,恶性催债,让家长还债是最终目的。目前正陆续出现的“回租贷”、“套路贷”等皆是其变种。这些变种换汤不换药,坑人图财的本性丝毫没变, “说”得越好听,挖的“坑”越深。诈骗分子甚至绞尽脑汁,开始利用整形、美容、旅游、买手机、买电脑等需求,与不良商家合伙欺诈学生。

诈骗分子永远有用不尽的“鬼点子”和使不完的“套路”。在他们面前,象牙塔里的学生显得很单纯,也很弱势。因此,我们还是要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劝告广大学生:

第一,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良“校园贷”惯用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美丽的谎言”诱骗学生。学生在合同上“签字画押”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条文、想清后果,不要轻信贪图其所谓的“方便、快捷”。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给你好处,不存在只有你知道别人不知道的“发财秘路”。

第二,花钱要理性。大学生是成年人,要有自强自立精神,要有自律能力。不要去攀比用什么手机、用什么电脑,也不要攀比穿什么名牌、吃什么大餐,而是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量入为出、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提高自身修养和长本领上。

第三,借钱走“正道”。对于那些急需用钱创业或试图参加培训班学一技之长的学生,更应该慎之又慎。国家鼓励创业,但大学生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既要勾勒美好蓝图,更要评估各种风险;既要有一腔热情,更要三思而后行。即使有强烈创业意愿,也要多征求老师、家长、学长、专业人士的意见。非得贷款的话,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字头”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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