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学校根据教育厅关于2023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安排并结合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实际,已于9月15日下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目前各学院正逐步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根据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助学金发放采用资格审核制,每年9月底前各学院将符合助学金发放条件的研究生名单上报学校,由学校汇总审核并公示后予以发放。目前,2023年研究生助学金评审工作正在开展之中,预计将于10月20日前完成。
研究生助学金旨在保障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支出,也是同学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高度重视,对研究生助学金施行按月发放,每年10个月,2月和8月不发放,每月15号(节假日自动顺延)发放助学金到学生的银行账户。学校待助学金评审工作完成后,将于10月底前,及时完成本年度9、10月份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工作。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足额发放;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国家部分和学校部分资金,导师助研津贴待资金配套到位后及时进行补发。
特此告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详细咨询。联系人:孔飞 ,联系电话:029-8231273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