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我校2023年学生工作进程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西安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包含2023级)。
二、评选依据
《西安理工大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审细则》(详见附件1)。
三、奖励标准
每学年奖励20名研究生,每人奖励5000元整。
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2月11日-12月13日 |
学校下达指标,学院通知学生整理个人材料 |
12月14日-12月20日 |
学生个人材料申报、学院资格审查、整理汇总 |
12月21日-12月25日 |
学院公示 |
12月26日-12月31日 |
学院将各类汇总材料报至学生处,校研究生荣誉授予及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 |
12月下旬 |
学校发文表彰 |
五、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研究生名额分配 |
1 |
材料学院 |
2 |
2 |
机仪学院 |
2 |
3 |
自动化学院 |
3 |
4 |
水电学院 |
3 |
5 |
印包学院 |
1 |
6 |
经管学院 |
2 |
7 |
理学院 |
1 |
8 |
人文学院 |
1 |
9 |
计算机学院 |
1 |
10 |
土木学院 |
1 |
11 |
艺术学院 |
1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3 |
电气学院 |
1 |
合计 |
20 |
六、材料上报时间、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参考《西安理工大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审细则》(详见附件1)
2.各学院评定结束后,组织获评学生于2023年12月21日前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申请。
3.辅导员通过系统进行学生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副书记在系统中通过学院名单并进行公示。
4.各学院将汇总表和学生审批表导出后统一打印,12月26日前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同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填写荣誉均需附材料)交至学生教育管理科。
5.获奖学生的事迹材料(要求第三人称,1500字以上,严禁抄袭)以及个人高清生活照(横版竖版各一张)等发送到学生教育管理科毛飞飞处。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组织此次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规范操作。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审、发放等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要及时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要统筹安排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避免过于集中;对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及名额,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保证进度。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此次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逾期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名额,不再组织补评。
(四)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其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校园及社会影响力。
八、几点说明
1.对成绩的要求:
研究生在校期间加权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及格记录。
2.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生创新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3. 学院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的有关数据必须在学工系统、橱窗上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学院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将最终获奖建议名单报至学生工作部(处),由学校审核批准,发文表彰。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 《西安理工大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