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我校2023年学生工作进程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蔚蓝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西安理工大学2020-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认真钻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20%且无不及格记录;
3.有较为突出的创新意识及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5.热爱环境保护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6.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者优先考虑。
三、奖项设置
名称 |
学院 |
专业 |
名额 (人/年) |
奖金 (元/人·年) |
合计 (元) |
蔚蓝 奖学金 |
水利水电学院 |
环境工程 |
4 |
5000 |
20000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5000 |
2000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12 |
5000 |
60000 |
总 计 |
20 |
/ |
100000 |
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2月11日-11月13日 |
学校下达指标,学院通知学生整理个人材料 |
12月14日-11月20日 |
学生个人材料申报、学院资格审查、整理汇总 |
12月21日-12月25日 |
学院公示 |
12月26日-12月31日 |
学院将各类汇总材料报至学生处, 校学生荣誉授予及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
12月下旬 |
学校发文表彰 |
五、材料上报时间、内容及要求
1.相关学院评定结束后,组织获评学生2023年12月21日前通过学工系统进行蔚蓝奖学金申请。
2.辅导员通过系统进行学生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副书记在系统中通过学院名单并进行公示。
3.相关学院将汇总表和学生审批表导出后统一打印,12月26日前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原件),连同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填写荣誉均需附材料)交至学生教育管理科。
4.获奖学生的事迹材料(要求第三人称,1500字以上,严禁抄袭)以及个人高清生活照(横版竖版各一张)等电子版材料,12月26日前发送到学生教育管理科毛飞飞处。
5.蔚蓝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6.学院蔚蓝奖学金评选的有关数据必须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及时收集投诉建议,并做好处理。公示结束后,一般不再受理异议。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学院将最终获奖建议名单报至学生处,由学校审核批准,发文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组织本次蔚蓝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规范操作。学院要严格按照蔚蓝奖学金评审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获评资格及学院名额,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保证进度。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此次蔚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逾期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名额,不再组织补评。
(四)加强宣传。学院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蔚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其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校园及社会影响力。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