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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岗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财〔201812号),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敬业精神和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设岗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管”岗位。通过助管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能力锻炼,发挥助困作用的同时,重视助管工作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将学生咨询服务日常基础办公管理文字材料编辑、活动管理等纳入助管工作范畴组织研究生助管协助做好日常办公、管理辅助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培养相关管理工作所在单位老师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研究生“辅导员”岗位推进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主要负责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以及研究生其他相关学生工作。发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与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将担任学生辅导员作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机制办法,使得研究生在担任学生辅导员的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践行实践育人的精神,助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设岗原则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应遵循“因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按劳付酬”的原则。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按学期设岗,每学期初开展设岗工作,一个岗位可由多人兼任。

岗位申请

1、时间安排

本次设岗申请提交时间:2023227日至2023310日。

2、申请程序

1校内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用人单位,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研究生“三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设岗工作。

2设岗申请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自行开展学生选聘工作,研究生应聘“三助一辅”岗位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由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送聘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审批并确定最终人选

3用人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签署意见加盖公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审批表》一起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用人单位需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申请表》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审批表》《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学生信息登记表》三份设岗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设岗,未经学校审批通过不得擅自设岗

5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设立研究生辅导员”岗位,须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设岗工作,岗位所聘用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经研究生工作部予以综合审批后方可聘用为岗位人选

、岗位考勤和薪酬支付

(1)设岗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三助”岗位工作,对参加固定岗位工作的学生进行考勤,如实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每月28日前(节假日顺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考勤表》(附件4),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当月学生出勤情况,考勤表需考勤负责人签字、单位助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助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薪酬支付标准均为500元/月。若因工作任务增加,需要提升支付标准,用人单位可结合学生参与工作情况予以额外补助,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4)用人单位如需承担学生薪酬资金,应使用《经费拨款单》(附件5)及时将配套经费划拨到研究生(三助)勤工俭学经费本上(本号:311-111091011)。经费拨款单需交至财务处,完成资金转拨手续后将复印件加盖财务处的红色三角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学生处将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材料统计学生薪酬信息,并与次月月初发放薪酬资金至学生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兼任助管及辅导员岗位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而且对于资助研究生特别是经济困难研究生,促进其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合理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时间

2)严格管理。各单位应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申请、聘用、考核和劳酬发放等程序,如有弄虚作假、变相开支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的,学校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3)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学生考勤表并准确填写学生信息,对于有资金配套的用人单位足额安排专项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及时发放

 

人:孔飞老师、刘静老师    

联系电话: 82312730  82312407


研究生工作部

                                                                                                                                    2023227

                   

附件:

1、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岗申请表

2、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

3、《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学生信息登记表

4、《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考勤表》

5、《西安理工大学经费拨(转)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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