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 页 -> 研究生资助 -> 学业奖学金 -> 正文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日期:2018-09-01 浏览次数: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详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

《办法》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精神,确定地方财政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支持力度,制定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1.政策起始时间

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

2.奖励对象

中央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优秀全日制研究生。

3.奖励标准及范围

①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4.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④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评审与发放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由高校负责组织评审。中央高校于每年11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