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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西安理工学工〔2017〕16号)规定,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现就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困难程度划分

认定范围:在校本(专)科学生。

困难程度: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学生认定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精准识别,维护学生自尊,保护学生隐私,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学生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资助工作负责人、学生辅导员、导师(班主任)是认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应熟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依据职责分工,建立问责机制。

四、认定程序及进度安排:

1、9月7日-9月17日:各学院要召开全体辅导员和导师会议,严格按照《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西安理工学工〔2017〕16号)规定,成立2018-2019学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其成员名单应在相应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请于9月17日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嘉老师(电话:82312407)处报送各级认定小组名单(《各学院各级评定小组备案表》,书面一份)。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审核《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附件2),并组织学生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2、9月18日—10月12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查验结果,按照《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认真评议,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工作记录表》和《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初步确定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长在《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年级和学院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

3、10月15日—10月19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年级评议小组的初步评议结果,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在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在《西安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组织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各院指定专人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核及“通过认定”操作,并打印认定结果汇总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汇总表须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要求汇总表分别有特别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的汇总),于10月22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嘉老师处。

4、10月23日—10月2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报送的结果,并进行复核,将结果报西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精准资助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导师、学生干部、学生认真学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掌握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要求,同时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爱护和各项资助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每一名学生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

3、各学院及时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重点关注建档立卡等特困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要在各方面给予他们特殊的关心和帮助,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

4、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家庭各项信息。学生的各项家庭信息是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评定国家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通过家访、面谈、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

5、学院各班级导师(班主任)要组织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主题班会,宣传介绍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学校资助政策内容,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级精神风貌,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会议,从多种因素充分评议申请认定学生,列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顺序名单,并做好详实的记录工作。

6、各学院要设法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要求统计汇总学院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变动情况。

7、个别学生由于困难原因涉及家庭或本人隐私,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情况认定申请渠道,由导师或辅导员直接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情况认定申请表》(附件6),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校评定通过即可,可以不公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关键在于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和学生在校的生活习惯、消费理念、课余活动等表现。各学院要围绕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两大任务,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入,熟知资助对象个人情况,加强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努力做到特别困难学生重点资助,一般困难学生全部资助,结合学生多种需求全方位资助。

 

西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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